商标分类:第三十类(小食配料),咖啡,茶,可可,糖,米,食用淀粉,西米,咖啡代用品,面粉及谷类制品,面包,糕点 及糖果,冰制食品,蜂蜜,糖浆,鲜酵母,发酵粉,食盐芥末,醋,沙司(调味品),调味用 香料,冰。
商标分类:第二十一类(厨房洁具),家庭或厨房用具及容器(非贵重金属所制,也非镀有贵重金属的),梳子及海绵,刷子(画笔除外),制刷材料,清扫用具,钢丝绒,未加工或半加工玻璃(建筑用玻璃除外),不属别类的玻璃器皿,瓷器及陶器。
商标分类:第十六类(办公文具),纸和纸板;印刷品;书籍;装订用品;照片;文具和办公用品(家具除外);文具或家庭用粘合剂;艺术家用或绘画用材料;画笔;教育或教学用品;包装和打包用塑料纸、塑料膜和塑料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