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将于 2022 年1 月 1 日在东盟 6 国和中国、日本、澳大利亚、新西兰等非东盟成员国正式生效。为更好迎接 RCEP 生效后带来的机遇, 积极应对可能产生的风险挑战,《RCEP 对区域经济影响评估报告》(以下简称《报告》)就 RCEP 生效后对区域贸易、投资以及经济产业发展的影响进行了全面分析。
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2年33号《关于调整中国—韩国自贸协定项下原产地证书格式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33号公告”),中国和韩国双方将于2022年6月12日起取消该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证书商品项数上限20项的限制,将为企业提供更大的便利。
外贸知识:商务部召开《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RCEP的指导意见》专题新闻发布会,文章来源:商务部网站 2022-01-26 http://fta.mofcom.gov.cn/article/zhengwugk/202201/47263_1.html
政策知识:商务部等6部门关于高质量实施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》(RCEP)的指导意见2022,文章来源:商务部国际司 原文链接: http://gjs.mofcom.gov.cn/article/dongtai/202201/20220103239468.shtml
2019年10月22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22号: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已经2019年10月8日国务院第66次常务会议通过,现予公布,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。2021年1月4日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,听取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实施情况第三方评估汇报,要求进一步打通落实堵点提升营商环境法治化水平。
《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》2022年5月5日在我国正式生效,从国家知识产权局获悉,国际工业产权领域重要业务体系《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》2022年5月5日在我国正式生效。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拟定一整套衔接方案,培训审查人员,开展模拟审查,确保做好相关审查业务衔接。
法规知识:个人电子商务经营者准入规则再探讨,电子商务本身虚拟性极强,消费者对其信赖度天然较低;互联网的虚拟性也使得国家事后管控经营者要付出较大成本。基于提升信赖度、增进交易安全、维护网络交易环境、便于国家管理、节约成本、促进电商经济发展等因素,对电子商务经营者进行登记是消费者、平台、国家三方共赢的选择。电子商务平台准入机制中,争议最大的莫过于对个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安置。电子商务法的出台虽在实证法角度使该问题有了定论,但其背后蕴含着丰富的学理研究价值。通过与小商贩制度进行类比可知,对于个人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确应当予以特殊对待,但相关制度安排仍需细化。因此,本文拟构建个人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制度模型,以期构建平台与政府配合下的低成本、高效率管理制度。
法规知识:网络直播带货主体责任探析,随着网络直播带货模式的普及,电商直播一跃成为2020年发展最为迅猛的互联网应用之一。随之而来的,是明星代言“翻车”事件频发,网络直播带货纠纷数量迅速增长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》(以下简称《广告法》)对广告经营者、发布者、代言人规定了严格的义务和责任,但直播带货作为新兴的购物模式,相关主体法律责任的裁判标准仍存有争议。本文主要以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涉网络直播带货纠纷案件为视角,对其中涉及的争议焦点和法律适用难题进行探讨。
RCEP原产地规则(案例:钢笔HS:960830),从原材料明细表中可以看出,笔芯油、新PMMA塑胶料、聚乙烯塑胶片等非原产材料均符合品目改变,但美国原产的笔五金零件(HS:960899)、德国原产的笔尖粒(HS:960891)与最终成品钢笔(HS:960830)同属于9608品目,不满足“品目改变”的要求。
近两年来,虚拟产业园成为元宇宙产业“新宠”,浙江、江苏、福建、四川多地纷纷加快布局。在2020年7月,国家发改委等13部门日前联合印发的《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》官方文件中首次提及虚拟产业园,明确提出打造跨越物理边界的“虚拟”产业园和产业集群,并在多方面作出了具体部署。
知识分享:虚拟产业园的现状与展望,2022年元月12日,国务院发布了《“十四五”数字经济发展规划的通知》,其中在“大力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-推动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”中,提出了:探索发展跨越物理边界的“虚拟”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,加快产业资源虚拟化集聚、平台化运营和网络化协同,构建虚实结合的产业数字化新生态。
规范申报是海关税收征管、“自报自缴”和实现“两步申报”的一项基础性工作,同时也是广大企业出现申报差错的“重灾区”。今年恰逢《协调制度》转版,2022年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规范申报目录》(以下简称《规范申报目录》)较以往有较大的调整。本期就带大家看看主要有哪些方面的调整,企业需要注意哪些事项?
2020年7月23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了GB 21027-2020《学生用品的安全通用要求》标准,经过近一年半的过渡期后,该标准已于2022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该标准相较于已实施10多年的GB 21027-2007,进行了大幅度地修改,与欧盟、美国等更严格的法规要求接轨,进一步提高学生用品的安全性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发布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》海关总署令第253号,对备案方式、流程、时间、法律责任等条目进行了修改,已于2022年1月1日实施。企业备案究竟有哪些变更?这些具体措施究竟能给企业带来哪些便利?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管理办法》)于2021年4月12日经海关总署修订并公布,并已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新的《管理办法》构建了科学严密、权责明确的进出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,对出口食品的要求更加突出企业主体责任,强调企业应建立具有可追溯性的食品安全卫生控制体系,明确海关依法对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等一系列要求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》第三十二条:经营保税货物的储存、加工、装配、展示、运输、寄售业务和经营免税商店,应当符合海关监管要求,经海关批准,并办理注册手续。保税货物的转让、转移以及进出保税场所,应当向海关办理有关手续,接受海关监管和查验。